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邵可強
河南省公安廳開展全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動”中,危險品車輛違法一直是查處重點,嚴查危險品車輛違反禁令行駛是做好高速公路事故預防工作的重中之重。
4月22上午9時,高速交警五支隊民警張后躍在連霍高速公路開封收費站執(zhí)勤,看見一輛新鄉(xiāng)牌照的油罐車駛過收費站,民警疑惑不解,開封站上午七時至晚十時禁止大貨車上下站,為什么收費員沒有攔住它,違反禁令通行危害不可估量,民警趕緊將該車攔停,查看情況。
該車司機李某理直氣壯說車上有“防疫應急物資通行證”,民警認真核實了下通行證,發(fā)現(xiàn)通行證上面沒有載明車輛號牌,而且裝載的汽油也不是防疫物資。該車司機眼看被交警識破伎倆,趕緊承認通行證是借用其他車輛的,為了能在禁行時段順利通行,方便到附近送貨。
民警對李某嚴肅批評,指出危險品運輸車要比普通貨車要求更高,違反禁令進入高速公路危害很大,駕駛員素質(zhì)要更高。李某承認自己錯了,愿意接受處罰。最后,民警對李某違反禁令通行的違法行為給予駕駛證記3分、罰款100元的處罰,并抄告車輛所屬單位(企業(yè))所在地人民政府、交通安全委員會、安檢部門、交通運輸部門、交警部門及車輛所屬單位(企業(yè)),加強源頭管理。